关于落货申请的通知(更新版)
关于落货申请的通知
根据上海海关2018年16号《上海海关关于明确出口直接改配合落装货物相关事宜的公告》,已向海关申报且码头已发运抵报告,因故未能由原运输工具装载出运的海运出口拼箱货物,可向海关申请办理落货申请,从2018年12月25日起申请办理落货申请的客户,请携带以下单证,至我司业务部出口舱单更改柜面受理:
1.暂不放行通知书(复印件)(2份);
2.需申请落货的货物报关单(1份);
3.码头箱货信息(港行纵横网站—综合查询-箱货查询-详细点开后-右上角点击打印)(1份);
4.落货申请情况说明(见附件)并盖发货人或舱单发送协议方章;
5.统一格式未上船证明(请注明船名、航次、提单号、箱号)
6.报关单条形码条形码模板.pdf
7.提单号清单提单号清单——总单放行申请.docx(2份)
8.报关单复印件
9.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撤销申请表
我司审核上述单证相关信息一致后,向海关发送落货申请,海关系统接受后,我司负责缮制《上海海关落装货物清单》一式三联并出具《未上船证明》,并收取舱单更改费(落货申请)500元/票及未上船证明费50元/票(3张);如果船开后码头已经发送理货信息,将另外收取删除理货费用100元/票。
办理完落货申请后请客户联系我司现场领取口岸海关盖章的《上海海关落装货物清单》,其中一联交由客户向申报地海关办理退关手续,另一联客户交还我司业务部舱单更改柜面用于我司向海关办理原出口预配舱单删单手续。
我司业务部办公地点(东大名路916号1楼营业厅14-16号窗口)出口舱单更改柜面:陈亚琴,联系电话:60773804;我司业务部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和13:00-17:00;
我司洋山现场办公地址:同汇路1号A203室联系人:夏一鸣,联系电话:68281483;我司外高桥现场办公地址:港建路1699号1号楼425室。联系人:鞠敏,联系电话:60773911;我司现场集中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10:30-11:00和14:00-14:30,如有特殊情况,另行商议;
附件下载:
上海上港联合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