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新舱单最新通知

各位客户:      

按照上海海关出口新舱单实施的最新要求,请各位客户严格按照海关总署172号令及海关总署2017年第56号公告要求,进行出口新舱单传输,请各位注意数据填写信息不全及数据填制不规范将无法向海关传输舱单数据,影响报关出运。我司将于11月12日起严格实施新老舱单并发,即按照出口新舱单填制规范预录传输,网站更改功能同步上线。协议客户请以报文或登录我司网页、亿通网页预录的形式向我司传输舱单信息并向海关自主发送舱单信息。    
 尚未与我司签订协议的客户,请尽快登录我司网页www.unisco.com.cn注册并签署<网站用户注册协议>尽快做好数据传输的准备。
建议客人使用Google浏览器登录我司网页。
我司出口预配舱单咨询电话:60773804、60773803
EDI报文咨询电话:60773851